招标人现有经营管理下的原四塘农场八队花果山土地约875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经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方,有关对外发包经营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面积、经营期限、经营用途、土地性质
1.土地面积:约875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2.经营期限:15年。
3.经营用途:确保符合环保要求的种植和养殖结合项目。
4.土地性质:国有土地,一般农用地。
二、经营条件和风险告知
1.合法经营,须取得养殖行业相关经营许可证照
2.国有土地有被政府征收、收储的可能性风险。如遇土地被政府征收、收储等情形的,土地无条件收回,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如政府有土地征收、收储相关补偿赔偿款项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拟经营项目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审批。
三、投标人的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和相应的财务条件
3.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人为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及股东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5.不符合或者违反上述条件的投标视为无效标。
四、投标标底
1.土地采取整体打包形式发包,土地招标底价为1100.00元/年.亩,且土地单价逐年递增2%。
2. 项目总投资规模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不满足以上2项标底条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须足额交纳):10万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对公帐号转账方式转至以下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标明投标事项。转账完成后执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或招标人单位内部收款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交款依据。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对公账户如下。
开户名:广西华盛集团四塘农工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城大埔分理处
账 号:201365 0104 0000 899
2.投标保证金不计息,项目招标活动结束10个工作日后,如数退还除中标人外的其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资料领取
1.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需携带资料 :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的,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质证照资料。
2.领取招标资料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广西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90号 广西华盛集团四塘农工商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科(办公楼5楼501室)
联系人:文先生 梁先生
联系电话:0772-7781113
七、投标时间、投标地点
1.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7月30日17:00前。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西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90号 广西华盛集团四塘农工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501室 生产科。
八、开标、评标
1.由招标人按内部规定组成的评标小组在投标截止日10个工作日内择日进行开标、评标。
2.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招标人办理土地发包经营合同手续,双方拟签订的合同文件上报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和备案后正式签订。
九、保密约定
招、投标双方对在招标过程中知悉、了解对方的商业机密均予以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十、招标公告发布方式
在招标人公告栏和广西华盛集团公司网站(http://gxhs.com.cn)同步发布。
十、其它
需要咨询招标相关事宜,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文先生 梁先生
联系电话:0772-7781113
联系地址:广西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90号
广西华盛集团四塘农工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1日